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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网科律师成功代理民宿管家劳动关系确认案,助家属争取工亡权益案件背景:民宿管家是“隐身”员工 2024年10月,在北京市延庆区一处景区内,工作了十余年的营地管家苏师傅,在工作期间突发身体不适,送医后不幸离世。当其家属苏先生试图为父亲申请工伤认定时,却发现了一个令人震惊的事实:父亲生前长期服务的北京某旅游文化发展有限公司,断然否认与苏华存在劳动关系。 公司方声称:苏师傅并非其员工,其工作先后由案外人“周龙”、“吕红”两个自然人以及新成立的“某某商贸公司”安排和管理,与某某旅游公司无关。金网科律师代理苏先生为其父亲提起劳动仲裁,裁决认定苏师傅与某某旅游公司存在劳动关系。公司不服,一纸诉状将苏鹏告上法庭,请求法院判决双方“不存在劳动关系”。这意味着,苏鹏一家可能无法获得应有的工亡待遇,十余年的辛勤付出在法律上可能被“清零”。 案件特点:错综复杂的经营“迷局” 本案的复杂性不同于普通劳动争议,金网科律师事务所律师在诉讼期间归纳焦点问题: 1. 主体混同:某某旅游公司的原法定代表人、大股东吕红,同时以个人名义、合伙人身份或通过其他公司介入景区业务,导致用工主体模糊。 2. 经营模式多变:景区运营涉及多个品牌,期间存在个人合伙、项目承包等多种经营模式,公司试图以此切割劳动关系。 3. 证据分散:十余年间未签订劳动合同,工资时而由吕红个人账户发放,时而由他人转账,工作安排通过多个微信工作群进行,证据梳理难度极大。 4. 法律定性关键:核心争议点在于,在经营模式频繁变动的情况下,如何认定苏师傅提供劳动的根本对象和长期、稳定劳动关系的归属。 诉讼策略:抽丝剥茧,直击核心 承办律师制定了“以事实为基础,以法律为准绳,以劳动关系从属性为核心”的诉讼策略: 1. 证据体系构建:指导当事人全面搜集了苏师傅与吕红(公司法定代表人)等人长达数年的微信聊天记录、多个工作群的沟通内容、银行转账流水,形成了一条完整的时间证据链。这些证据清晰地显示,苏师傅长期接受以吕红为代表的公司管理,工作内容涵盖景区核心业务,报酬支付相对固定。 2. 法律关系识别:在法庭上,金网科律师一针见血地指出,判断劳动关系的关键在于“从属性”。依据《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从三方面有力论证:
3. 庭审抗辩策略:针对某某旅游公司提出的“周龙个人雇佣”、“某某商贸公司承包经营”等切割劳动关系的说法,金网科律师指出,无论是周龙还是后续的商贸公司,其运营均依托于旅游公司提供的场地、品牌和营业执照,吕红作为公司法定代表人和股东,其管理行为及支付报酬的行为应视为公司行为。所谓的内部承包协议,不能对抗外部劳动者基于长期事实所形成的劳动关系认定。 圆满结局:法律捍卫劳动尊严 北京市延庆区人民法院经审理,完全采纳了金网科律师事务所律师的代理意见。法院认为,尽管景区经营模式存在变化,但苏师傅提供劳动的场地属于某某旅游公司,其劳动内容属于公司业务组成部分,长期、持续地接受公司法定代表人吕红等人的管理并从其处获取劳动报酬,双方之间具备紧密的人身、经济和组织从属性。 2025年,法院作出终审判决:确认苏师傅与某某旅游公司期间存在劳动关系,驳回了某某公司的全部诉讼请求。 这一胜诉判决,不仅为苏先生后续申请父亲的工伤认定、主张工亡待遇奠定了不可动摇的法律基础,更是在公司试图以复杂商业安排规避用人责任的背景下,有力地维护了事实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彰显了司法对劳动关系的实质审查原则。 在本案中,金网科律师事务所律师展现了在处理复杂商事背景下的劳动争议案件中的卓越能力: 1.穿透多层经营表象,直指劳动关系从属性这一法律本质。 2.将碎片化的微信记录、转账凭证转化为逻辑严密、指向清晰的证据链条。 3.在面对企业利用形式安排规避责任时,坚守法律底线,为劳动者据理力争。 金网科律师事务所劳动人事律师团队始终致力于用专业的法律技能和负责的执业态度,为客户厘清权责,化解纠纷,在每一个案件中践行公平与正义。 声明:本案为金网科律师事务所真实成功案例,文中当事人均为化名,判决内容已作脱敏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