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未成年人的著作权取得与保护互联网时代带来了文化大爆炸的浪潮,通过互联网,人们越来越容易接触到各式各样的文化产品,同时人们也越来越容易在有意或无意中创作出属于自己的作品。在这种大背景下,越来越多的未成年人成为了创作者。毫无疑问,未成年人是著作权保护中的最弱势群体之一,我们不禁要问:未成年人的作品能得到《著作权法》的妥善保护吗? 一、著作权的概念 想要保护著作权,我们首先得认识什么是著作权。 著作权,顾名思义,是作者因其“著作”行为而获得的“权利”,是作者进行创作行为后自然获得的权利,是作者在作品中付出的独创性劳动所消耗的心血从而结出的甘甜的果实。 根据《著作权法》第三条规定“本法所称的作品,是指文学、艺术和科学领域内具有独创性并能以一定形式表现的智力成果”,因此受到《著作权法》保护的“作品”都需要有其“独创性”,这就要求作者在创作过程中不能仅付出机械的劳动,还需要在劳动中体现其“独创性”。 学界一般认为著作权分为两部分:著作人身权和著作财产权。 著作人身权是著作权中偏向人格权的部分,包括发表权、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保护著作人身权是对作者作为作品创作者身份的尊重,是对作者劳动成果的尊重。 著作财产权是著作权中偏向财产权的部分,包括复制权、发行权、出租权、展览权、表演权、放映权、广播权、信息网络传播权、摄制权、改编权、翻译权、汇编权,及应当由著作权人享有的其他权利。著作权作为一种准物权,著作权人对其拥有使用、收益、处分的权利。保护著作财产权是保护作者利用作品合法获利的权利,是对作者劳动成果的尊重。 著作权的本质是著作权人对作品的支配权。著作权保护的本质是保护作品中蕴含的创作者的独创性劳动;著作权保护的目的是促进社会主义文化的进一步繁荣。正如《著作权法》第一条规定“为保护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作者的著作权,以及与著作权有关的权益,鼓励有益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物质文明建设的作品的创作和传播,促进社会主义文化和科学事业的发展与繁荣,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二、著作权的取得 马克思认为,人类历史是以人的物质劳动作为载体的历史,劳动在整个人类社会和社会历史的发展中处于关键性地位,劳动创造世界、劳动创造历史、劳动创造人本身。 所有作品都是其作者独创性劳动的产物,作品是作者创造的劳动价值的载体,作者因其独创性劳动取得对作品的支配权。尊重作者对其作品的支配权就是尊重作者的独创性劳动;保护作品的著作权就是保护作者的劳动成果、肯定作者的劳动价值。 作品是作者独创性的劳动成果,作者因劳动天然取得对其创作作品的支配权(除法律有特殊规定以外),《著作权法》的规定只是确认性条款,将那种支配权定义并命名为著作权。 根据《著作权法》第三条“本法所称的作品,是指文学、艺术和科学领域内具有独创性并能以一定形式表现的智力成果”,以及《著作权法》第九条、第十一条相关规定“创作作品的自然人是作者”、“著作权属于作者,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作者只要创作作品,自作品完成之时自然取得其作品的著作权。
三、未成年人的著作权取得 如前文所言,对作品著作权的保护就是对作者劳动成果的保护和劳动价值的肯定。尊重劳动、尊重劳动在整个人类社会和社会历史的发展中的关键性地位,是推动我国社会主义建设的要求和保障。而未成年人,也即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国家的栋梁。保护未成年人的著作权就是保护未成年人的劳动心血,就是在为我国未来的经济文化事业打好基础。 未成年人和成年人一样,都可以因创作作品而取得著作权。不存在因为未成年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而无法取得著作权的情况。因为创作行为是事实行为,不需要行为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所以自创作完成之日起,行为人可以自动取得该作品的著作权。 综上所属,未成年人可以因创作行为取得著作权既是我国社会主义经济文化事业发展的要求,也是我国现行法律法规的规定。
四、未成年人的著作权保护 读小学的赵某在市教委组织的儿童绘画比赛中获得了一等奖。市教委下属的一家美术杂志社闻讯后即来信表示,他们将出一期儿童作品专刊,希望赵某能寄来几幅作品供他们挑选。赵某的父亲赵父收信后给杂志社寄去了三幅作品,但之后一直没有回音。第二年6月,赵父在该杂志社的期刊上发现有赵某的两幅作品但没有给赵某署名,便立即找到杂志社,质问为何不通知他作品已被选用,而且既不支付稿酬也不署名。然而该杂志社称,赵某年仅8岁,还是未成年人,还不能享有著作权,因此没必要署名;杂志社发表赵某的作品是教委对其成绩的肯定,没有必要支付稿酬。 如上述案例所示,未成年人著作权保护实践中经常遇到的问题就是:侵权方常以未成年人不能享有著作权为由肆意使用并以未成年人的作品为自己获利,且常常既不向未成年人支付报酬也不在其作品上署名,这种说辞既不合法也不合理,既不符合我国的法律规定又不尊重未成年人的劳动成果。 一般而言,当著作权人与邻接权人发现自己的权利遭受不法侵害时,可通过调解、仲裁、诉讼的方式解决侵权纠纷。未成年人也可在法定代理人的帮助下通过以上三种方式保护自己的著作权。 (一)调解 调解,是指发生纠纷时,在调解组织的主持下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的纠纷解决方式。调解组织可以是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和其他部门,也可以是其他社会团体和群众组织。 《著作权法》第七条规定“国家著作权主管部门负责全国的著作权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主管著作权的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的著作权管理工作。”我国的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是指版权局,国家版权局主管全国的著作权的管理工作;各地方基层的版权局具体负责本辖区内的著作权管理。 著作权侵权纠纷和合同纠纷都可以通过调解解决。调解在本质上是侵权人与著作权人双方合意和解、不诉诸法律途径,民间一般也称之为“私了”。调解协议不具有法律上的强制性,因此不能予以强制执行。达成协议后,若一方反悔,不同意按调解协议执行的,调解协议即失去效力,当事人可通过诉讼来解决纠纷。 (二)仲裁 仲裁,是指仲裁机构依照一定的仲裁程序对当事人的纠纷进行裁决的纠纷解决方式。著作权的仲裁由著作权仲裁机构进行,主要适用于对著作权合同纠纷的解决,而且在著作权合同中必须订有仲裁条款或者事后达成书面仲裁协议,如果没有仲裁条款或者事后未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不能进行仲裁。著作权仲裁机关所作出的仲裁具有法律上的强制力,一方不履行仲裁裁决的,另一方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违法所得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是区别侵犯著作权罪和民事侵权行为的重要标准。虽有侵犯著作权的行为,但没有达到违法所得数额较大或者情节并不严重的,属于一般民事侵权行为,不能作为犯罪处理。 (三)诉讼 诉讼,是指法院在双方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参加下,审理和解决侵犯著作权案件。被侵权人可要求侵权人停止侵权行为并赔偿道歉。 著作权民事纠纷案件,由中级以上人民法院管辖。各高级人民法院根据本辖区的实际情况,可以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由若干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著作权民事纠纷案件。 侵犯著作权的诉讼时效为三年,自著作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侵权行为之日起计算。权利人超过三年起诉的,如果侵权行为在起诉时仍在持续,在该著作权保护期内,人民法院应当判决被告停止侵权行为;侵权损害赔偿数额应当自权利人向人民法院起诉之日起向前推算三年计算。
五、区分著作权侵权与合理使用 《著作权法》第二十四条规定了十三种情况,在这些情况下使用作品,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不向其支付报酬,但应当指明作者姓名或者名称、作品名称,并且不得影响该作品的正常使用,也不得不合理地损害著作权人的合法权益。 这类情况我们称之为著作权“合理使用制度”。需要注意的是,“合理使用制度”也只是免除了使用人一部分关于著作财产权方面的责任,使用人仍需要尊重著作权人的著作人身权,且不能损害著作权人的合法权益,否则就不构成“合理使用”。
不止于未成年人的著作权问题 未成年人的著作权取得与保护问题是一个往往被各类专家学者忽视的法律问题。这个问题被忽视的原因有很多,一是这个问题的答案其实很简单明确,《著作权法》中就明确规定了“创作作品的自然人是作者”、“著作权属于作者,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这两条,这说明未成年人作者也享有著作权;二是迄今为止几乎没有一例能引起社会广泛关注的未成年人著作权维权案。未成年人创作的作品其商业价值往往有限,且未成年人的维权意愿往往不高,即使有维权意愿也往往不具备相应的维权能力和维权成本。而实践案例的缺失又会反过来导致专家学者对此类法律问题的研究热情降低,这是一个难以解决的恶性循环。 或许很多人认为这个法律问题没有继续深挖的必要,因为即使少有人关注未成年人的著作权保护问题,如今的文化市场仍然在繁荣发展。但我想说的是,即使现在的制度尚且够用,那以后呢?而且即使只是现在的制度我们在司法实践中也切实落实了吗?我们知道未成年人也享有著作权,那未成年人的著作权真的得到妥善保护了吗?恐怕没有吧!我国著作权侵权案件多得连成年人的案件都管不过来呢!2021年4月26日(第二十一个世界知识产权日)易观智库发布《中国网络文学版权保护白皮书》显示“大多数创作者遇到过不同程度的侵权,其中频繁遭受侵权的比例超过四成,仅14.6%的创作者表示未经历过侵权事件,全职作者侵权比例高达94.2%。”这个数字足以让人触目惊心。 如今我国国内各种盗版资源大行其道,著作权侵权问题屡见不鲜。而普通大众似乎并没有察觉到其中的危机,反倒习惯使用盗版,更甚者甚至以使用盗版为荣,让那些购买正版产品的消费者作何感想?诚然,我国国情复杂,审核机制严格,不少消费者常以“正版受害者”自嘲。但即使如此,我们也应该清醒地认识到:支持盗版永远不会给创作者带来正反馈,侵权产品的泛滥是个性化创作坟墓。 我们重视未成年人的著作权问题,并不仅仅只是重视未成年人的著作权问题。正如前文所言,重视未成年人、重视青少年,就是重视国家和民族的未来。重视著作权,就是重视劳动及其劳动价值。建设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道路、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需要我们从小处做起、从现在做起! 【金网科版权所有 禁止任何形式的转载、引用】 |